根据《关于开展2022-2023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 2023-2024 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校学发〔2023〕27号)、《内蒙古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发〔2015〕73 号)文件精神,我院已完成学校443名国家助学金的初审工作。根据学校党委学工部整体名额调整增加11人,现拟确定第二批初审名单(名单附后),现予以公示。
1.公示日期:2023年10月14日-10月16日
2.联系电话:0471-4392474
3.联系人:敖老师
亚搏(中国)
2023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