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》,经研究生本人申请,学院评议,差额上报党委学工部(学生工作处)审查评定,现将拟获研究生困难补助名单予以公示(最终以学校党委学工部评定后确定的人员为准)。
1. 谢京燕(21级学硕班 20214011002)
2. 田安林(21级体育教学 20215111010)
在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电话等形式,向我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。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公示日期:2021年11月10日至12日
公示电话:0471-4393749
地 址:亚搏(中国)102室